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我省发展需求,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前沿交叉技术,推动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联合高校院所共建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平台。鼓励和支持有意愿的民营经济组织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重大基础研究。对民营经济组织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